三峡旅游(00262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91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6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6日 9:15-9:25,9:30-11:30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6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 5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精复。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8名,代表 股份 334,485,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95,431,844股的 48.097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名,代表股份 249,169,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29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87名,代表股份 85,316,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8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共 188名,代表股份 44,081,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8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 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306,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496%;反对 3,083,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18%;弃权 95,885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902,049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883%;反对 3,083,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42%;弃权 95,8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刘道炎律师、鲁瑶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三峡旅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1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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