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002765):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9:50:39 中财网
原标题:蓝黛科技: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11月0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资本性支出的议案》。公司股东、董事长朱俊翰先生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俊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6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俊翰先生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现就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资本性支出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11月0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公告内容请详见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07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资本性支出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地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02760;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牟岚、张英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0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765
(二)投票简称:蓝黛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8日的交易时间,即 09:15—09:25、09:30—11:30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8日 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资本性支出的 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提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以及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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