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600010):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72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3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 购买的最高价为1.74元/股、最低价为1.5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3,883.73万元。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780.79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购买的最高价为1.74元/股、最低 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319.17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 份回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 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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