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20:11:09 中财网
原标题:迅捷兴: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参会。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点00分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卓
(五)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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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立信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属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立信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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