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301166):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20:20:26 中财网
原标题:优宁维: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86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4年 11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4:00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弄 16号 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6)人
1.01选举冷兆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许晓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唐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冷兆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2.01选举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金宇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蔡鸿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00《关于聘任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议案 1和议案 2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星期五)的上午 8:30-11:30和下午 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 11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弄 16号 3楼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01314。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艳芳
联系电话:021-3893909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弄 16号 3楼
邮编:2013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66;
投票简称为:优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选举冷兆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2选举许晓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3选举陈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唐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冷兆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金宇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蔡鸿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002024 《关于聘任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非累积投票提案,请股东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累积投票提案,请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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