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龙建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年11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2024.11.1314:4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亚太)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 认真负责,能够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期限一年。中审亚太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57人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02.98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 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 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次(涉及人员2人)、监督管理措施11次(涉及人员16人)。 自律监管措施2次(涉及人员4人)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能够保持独立性。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14.48万元(含税)(不含税108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 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4.20万元(含税)(不含税70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40.28万元(含税)(不含税38万 元)。 与上年审计费用无变化。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议案2: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公司)于2022 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 年2月17日发布了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及配套规则,2023年2 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相关文 件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进 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并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 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5日。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 长至2024年11月15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 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顺利完成本次发行,提 请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1月14日。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 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 17日发布了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及配套规则,2023年2月28日,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相关文件及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进行适当修 订、调整和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5日。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1月15 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其他 内容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 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顺利完成本次发行,董事会拟提请 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1月 14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议案4: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关于增补陈涛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田玉龙 先生的辞职申请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并生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需增补1名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陈涛先生 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现提交股东大会 选举。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陈涛简历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陈涛先生,汉族,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 程师。研究生学历。 陈涛先生曾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8年4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大项目办副 主任;2019年6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副总经 理;2020年4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党委书记、 总经理;2021年3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10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总经理,兼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2024年11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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