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600572):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4-07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年 11月6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鉴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人员因离职、任职变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根据第一个考核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能100%行权的情形),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共计656.92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15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并于2022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统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46、临2022-047、临2022-048) (二)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审核情况发表了无异议意见,并于 2022年 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59) (三)2022年10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临2022-064) (四)2022年11月10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68、临2022-069) (五)2022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要素为: 1、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270、1000000271、1000000272;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数量:6,247.5万份;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人数:537人; 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13元/股。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76) (六)2023年6月21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13元/股调整为3.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41) (七)2023 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0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752.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64) (八)2023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要素为: 1、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2、预留股票期权的代码:1000000535、1000000536、1000000537;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数量:752.5万份; 4、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人数:103人; 5、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27元/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3-071) (九)2024年7月22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8元/股调整为3.78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07元/股。公司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2024-049)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权限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宜。 (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依据 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共计656.92万份,具体如下: 1、因劳动关系变更不具备行权条件的情形 《激励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对激励对象如出现以下情况作了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其已经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47名人员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其中包括公司原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应春晓女士和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袁振贤女士等,该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2、因担任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情形 《激励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对激励对象如出现以下情况作了规定:“若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已经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六个月内行使完毕,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由于胡夏平女士、王栋先生于2024年8月经选举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3、因2022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影响行权比例的情形 《激励草案》“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对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作了规定:“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对应的行权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经统计,公司第一个考核年度(2022年)中有1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80%;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0%;其余 474名人员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上述激励对象不能100%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注销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有49名人员因离职、任职变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行权条件,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651.8万份需由公司注销;以及第一个考核年度中有1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80%,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0%,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5.12万份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公司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6.92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就本次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股票期权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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