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68835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颀中科技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 11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罗世蔚先生、关联监事吴茜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类别 本次拟对公司 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本次交易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上述产品销售中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海宁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奕斯伟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等持股 100%控制的企业。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需求机动调整内部主体的交易情况。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表中“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9月 30日数据,2024年 10月、11月、12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颀中控股(香港)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罗世蔚担任其资深副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合肥颀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上述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收入、采购原料、出租及承租房屋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参考同类市场可比价格定价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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