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20:46:31 中财网
原标题:瀚川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
至2024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贺超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24年11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6《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9.00《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 (1)人
9.01选举张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和议案9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8经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和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诗斌与本次激励计划及持股计划相关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022瀚川智能2024/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传真号:0512-65951931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欣朋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2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2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9.00《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选举张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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