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和远气体(00297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93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业务。中集租赁、融和租赁及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均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该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0,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2、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和远新材料前期已与国药租赁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融资租赁协议,公司为和远新材料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借款金额确定。相关协议及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和远新材料与国药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出租人: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10,500.00万元 融资期限:36个月(具体起止日以《起租通知书》所列为准) 2、公司与国药租赁签署的《保证函》 受益人: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本保证函项下的保证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保证,保证期间为承租人对受益人所负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受益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租金、首付款、手续费、留购价款等全部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需增加支付的款项;(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3)受益人因实现和救济其在主合同项下权利而发生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取回和处置租赁物的拆装储运费用、委托费用、保管费用、差旅费用等所有合理的费用。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228,102.47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6.5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函》; 3、国药租赁入账回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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