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301017):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司股东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漱玉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漱玉锦云”)、济南漱玉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漱玉通成”)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3%)以及3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54%)。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47,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注:截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405,352,66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2,988,788股后的总股本为402,363,872股,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以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为准。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漱玉锦云、漱玉通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意向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漱玉锦云及漱玉通成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8,047,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23,6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23,6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上述企业间接持股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杰先生不在本次减持计划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漱玉锦云、漱玉通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漱玉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企业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且稳定地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本企业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本企业如果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 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等相关规定。 3、漱玉锦云、漱玉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漱玉锦云、漱玉通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意向函》。 特此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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