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IDT INT’L(00167):澄清公布主要股东出售股份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22:25:38 中财网
原标题:IDT INT’L:澄清公布主要股东出售股份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IDT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萬威國際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7)
澄清公佈
主要股東出售股份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之公佈,內容有關(其中括)資本重組、更改每手買賣單位、認購事項、債務重組及清洗豁免(「認購事項公佈」)。

除非另有所指,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認購事項公佈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認購事項公佈刊發之後,董事會獲悉朱先生及中國華能基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中國華能」)(各方均為主要股東)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向聯交所送交存檔權益披露,當中指中國華能已經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以總代價12,101,668.91元向六名買方(「買方」)出售753,997,995股股份(「銷售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29%(「出售事項」)。於出售事項後,買方各自持有本公司少於 5%的已發行股本。根據朱先生及中國華能送交存檔的權益披露,繼出售事項後,朱先生及中國華能不再是股東,且將不再享有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權利。

由於朱先生並無知會董事會有關上述出售事項,而本公司僅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從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於聯交所網站刊發的權益及交易披露方始得悉,認購事項公佈所披露有關朱先生及中國華能於股份之權益已非準確。

因此,認購事項公佈第25頁所列載本公司股權架構應修正如下:
(ii)於緊隨資本重組 (iii)於緊隨完成配發及 (iv)於緊隨完成發行
(i)於本公佈日期 生效之後 發行認購股份之後 認購股份及配售事項之後現有股份 現有股份 現有股份 現有股份
數目 概約% 數目 概約% 數目 概約% 數目 概約%
江蘇宏圖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附註1) 556,898,770 21.4 9,281,646 21.4 9,281,646 2.1 9,281,646 2.1與認購人一致行動
的人士(附註2) – – – – 389,998,963 90 312,432,503 72.1
配售事項的承配人 – – – – – – 77,566,460 17.9
其他公眾股東 2,043,094,318 78.6 34,051,572 78.6 34,051,572 7.9 34,051,572 7.9
2,599,993,088
總計 (附註3) 100 43,333,218 100 433,332,181 100 433,332,181 100
附註:
1. 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蘇宏圖高科技(香)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本權益,江蘇宏圖高科技(香)股份有限公司進而持有Hongtu High Technology Int’l Inc.之已發行股份100%。因此,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視為擁有Hongtu High Technology Int’l Inc.持有的556,898,770股現有股份之權益。

2. 認購人為一間由非執行董事Chen先生直接擁有50%權益及王先生直接擁有50%權益的公司,因此,Chen先生及王先生各方於完成後將被視為於認購人持有的新股份中擁有權益。

3.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有2,599,993,088股已發行現有股份,且並無任何尚未行使的購股權、認股權證或可轉換為股份的任何證券或與本公司證券有關的任何衍生工具。

本公司已針對出售事項向朱先生作出查詢。朱先生已確認,(A)買方各方均為獨立第三方,且於完成出售事項前彼等概不是股東,亦概不是債權人;(B)買方各方與朱先生或中國華能以及與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動的人士之間並無任何關係,且彼等並非一致行動人士;及(C)概無買方為朱先生或中國華能之代名人或慣常聽取朱先生或中國華能發出之指示。

誠如Chen先生及王先生確認,(A)(i)與認購人一致行動的人士;與(ii)買方各方及與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動的人士之間並無任何關係,且彼等並非一致行動人士;(B)就認購事項、債務重組、清洗豁免、配售事項或收購、出售、投票或以其他方式出售本公司證券之事項而言,(i)概無與認購人一致行動的人士為買方之代名人或慣常聽取買方發出之指示及(ii)概無買方為與認購人一致行動的人士之代名人或慣常聽取與認購人一致行動的人士發出之指示及╱或由與認購人一致行動的人士提供資金;及(C)認購事項或收購本公司任何證券之事項並非由買方直接或間接提供資金。

除上文所披露外,認購事項公佈載述的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萬威國際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張鈺淇
香,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截至本公佈日期,董事會成員括(i)一名執行董事張鈺淇女士;(ii)三名非執行董事崔嘯先生、吳國凝女士及Tiger Charles Chen先生;及(iii)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徐錦文先生、陳維洁女士、麥天生先生及婁振業博士。

董事就本公佈所載資料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與認購人及Chen先生(以認購人董事兼股東的身份)及王先生(以認購人股東的身份)有關除外),並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公佈所表達的意見(認購人及Chen先生(以認購人董事兼股東的身份)及王先生(以認購人股東的身份)所表達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作出,且本公佈概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以致本公佈任何陳述具誤導性。

於本公佈日期,認購人的唯一董事為Chen先生。

認購人的唯一董事及認購人的股東就本公佈所載有關認購人及彼等的資料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本公佈內所表達的意見(該等由董事表達除外,括Chen先生以董事的身份表達)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作出,且本公佈概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以致本公佈任何陳述具誤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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