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腾邦控股(06880):内幕消息 (1)法证调查的主要调查结果 及 (2)继续暂停买卖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法律責任。TEMPUS HOLDINGS LIMITED 騰邦控股有限公司 (清盤中)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880) 內幕消息 (1)法證調查的主要調查結果 及 (2)繼續暫停買賣 本公告乃由騰邦控股有限公司(清盤中)(「該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該集團」)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項下的內幕消息條文而作出。 茲提述該公司日期為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4日、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9日、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月16日、2024年4月19日及2024年9月5日的公告(「該等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I. 背景 茲提述該公司日期為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4日、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9日及2024年9月5日的公告,闡述就有關涉嫌挪用資金進行法證調查的背景。 以下章節載列德勤編製的法證調查報告(「香德勤諮詢法證報告」)摘要。 香德勤諮詢法證報告已處理以下事宜: 1. 與涉嫌挪用資金的指控相關的事實和情況;及 2. 該筆資金是否來自該集團的資產。 III. 就香德勤諮詢法證報告所執行的程序 德勤就涉嫌挪用資金採取以下獨立事實調查程序: 1. 與可能知悉涉嫌挪用資金的人士進行資料蒐集討論; 2. 取得該集團的相關文件並加以審閱; 3. 分析該集團的會計記錄及銀行結單,以確定與其他人士之間的資金流向。另外,選取銀行交易樣本並查核其憑證文件,以辨識括人民幣5百萬元在內涉嫌挪用資金是否來源自該公司; 4. 對於審閱涉嫌挪用資金相關文件過程中確定的內部及外部人士進行公開背景調查; 5. 基於對涉嫌挪用資金背景及刑事調查中所提述人士的了解,確立一份曾涉及涉嫌挪用資金的託管人清單,並對該公司的電子設備進行 成像; 涉嫌挪用資金適用的回顧期,增設與涉嫌挪用資金相關的關鍵字並 將之應用於經處理的資料,以辨識相關文件; 7. 對相關人士的電子郵件及用戶檔案進行用戶行為及刪除分析,以確定有否任何顯著差距及試圖隱瞞任何資料; 8. 於審閱該等文件後,德勤於2022年12月1日與其中一名相關人士進行額外的證人面談,以了解其參與涉嫌挪用資金的情況,並證實德勤在獨立調查中發現的調查結果。 IV. 香德勤諮詢履行工作的主要限制 1. 香德勤諮詢法證報告僅基於其直至2022年12月5日所履行的工作載列其調查結果; 2. 德勤假設向其披露的文件及其他資料可靠且完整。德勤的調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與其交涉人員是否合作和誠實,以及其所審閱文件 是否完整。此外,德勤的多項調查結果均以環境證據而非直接證據為依據; 3. 德勤並未與香德勤諮詢法證報告中所列或提述的人士進行討論。 德勤乃基於彼等或其他相關人士告知德勤的內容而得出結論。 4. 在多次試圖邀約後,德勤仍未能與部分德勤認為與涉嫌挪用資金直接相關的人士進行面談。 基於德勤提供的資料以及德勤已履行的工作,據悉: 可疑資金之目的和來源以及資金流向安排的詳情 1. 於2018年12月28日,該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珠海騰邦金躍投資有限公司(「騰邦金躍」)與天津市雲橙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天津雲橙」)以及兩名創始股東王嘯巍(「王先生」)及彭彪(「彭先生」)(統稱「買方」)就以現金代價人民幣67,220,000元出售雲動力(天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天津雲動力」)的12%股權訂立回購協議。 2. 根據孫翼飛(「孫先生」,該公司時任副總裁)的聲明,該公司的時任行政總裁李東明(「李先生」)了解到,買方並無足夠現金可清償回購天津雲動力12%股權的代價,可能會對該公司造成負面影。隨後,李 先生安排為數人民幣5,000,000元的外部資金(即可疑資金)填補買方的現金流缺口。 的協助下,可疑資金及其他資金合共人民幣7,573,435元先從兩名個 人邱建詔(「邱先生」)及劉彩香(「劉女士」)轉移予鍾燕芬(「鍾女士」,深圳市騰邦價值鏈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財務部總務主管),而彼隨後於2018年12月27日向深圳市公安局(「公安局」)舉報涉嫌挪用可疑資金。 鍾女士於2018年12月27日及28日再進一步安排並將可疑資金人民幣 5,000,000元轉移予胡新堯(「胡先生」,蔣卞指派的指定人員)。隨後,胡先生於2018年12月27日及28日將可疑資金轉移予孫先生。 4. 於2018年12月28日,孫先生將可疑資金轉移予其友人,該友人於同日將可疑資金匯至天津雲橙。 5. 德勤於審閱過程中,發現鍾女士與其配偶均牽涉透過個人賬戶轉移可疑資金及其他資金,括收款總額人民幣9,313,859.89元及付款總額人民幣9,299,964.89元。 可疑資金是否來自該集團及刑事調查的狀況 6. 在並無與涉案主要人士(括李先生、蔣先生及孫先生)進行獨立面談的情況下,德勤的結論為彼等無法調查邱先生及劉女士所提供的 可疑資金來源。然而,根據德勤現時可得資料,彼等未能發現任何證據顯示可疑資金的來源乃由該集團提供。 7. 鍾女士向公安局舉報關於挪用可疑資金的刑事調查立案不獲受理。 1. 根據於2022年7月22日發佈的通知,刑事調查立案不獲公安局受理。 2. 在該公司於2023年9月25日及2023年12月27日分別接獲香高等法院頒令清盤以及委任共同及各別清盤人(「清盤人」)後,清盤人曾多次要求董事會提交其所擁有該集團的賬冊和記錄,惟尚未獲得任何正面回應。 3. 根據該公司日期為2024年9月5日的公告,法院已於2023年10月31日就五百萬訴訟作出一審判決,裁定因證據不足而駁回對總索賠金額的 請求(「原判決」)。該公司前董事於2024年2月2日聲稱代表該公司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法院」)提出上訴。隨後於2024年5月24日,深圳法院發出通知裁定該上訴被撤回並維持原判,並作為五百萬訴 訟的最終判決。 4. 香德勤諮詢法證報告所得出的結論與原判決及公安局不接受刑事調查立案的事實一致。因此,清盤人認為,香德勤諮詢法證報告對涉嫌挪用資金的事實情況提供更客觀及徹底的觀點。 該公司股份已由2023年4月3日上午9時正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該公司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以告知公眾最新消息。 如該公司股東對上述清盤人委任和繼續暫停買賣的影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代表 騰邦控股有限公司(清盤中) 黃詠詩 Edward Simon Middleton 共同及各別清盤人 作為代理人毋需承擔任何個人責任 香,2024年11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兩名執行董事,即鍾一鳴先生及王興藝先生;一名非執行董事,即鍾百勝先生;以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李琪先生及彭朝林先生。 凡該公司的事務、業務及財物,均由清盤人以該公司代理人身份管理,並沒有任何個人責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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