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002500):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35 债券代码:148498.SZ 债券简称:23山证C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山证C4,债券代码:148498.SZ,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2024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8日。 凡在2024年11月8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 在2024年11月8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88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 于2024年11月11日(因2024年11月10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 后第一个交易日)支付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期间 的利息。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3山证C4(148498.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3〕2288号。 8、当期债券利率:3.45%。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3.45元。 10、起息日:2023年11月10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4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11月10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11月10日。 1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45%。 15、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16、评级安排:本期债券无信用评级。根据《2024年度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3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3山证C4”的票面利率为3.45%,每1手“23山证C4”(面 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4.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7.60元;非居民 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4.50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4年11月11日(因2024年11月10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4年11月11日(因2024年11月10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山证C4”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 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人:李永佳、高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张宝乐、容畅、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25楼 负责人:张国平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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