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8:11:03 中财网
原标题:伊戈尔: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11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伊戈 JLC2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300
3、本次行权价格:9.97元/份(调整后)
4、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12人
5、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6、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
7、本次行权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8、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8.28万份,新增股份数量 8.2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21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手续,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1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8.28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11%。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 4月 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 4月 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2年 4月 22日,公司通过内部 OA系统公示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年4月 22日至 2022年 5月 1日,公示期为 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22年 5月 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 5月 11日,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年 5月 12日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2年 6月 14日,公司完成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14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8.70万份,向 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8.5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年 6月 16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6,320,455股增加至298,905,455股。

7、2022年 10月 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年 10月 13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31.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0.52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4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46元/股。

8、2023年 3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3年 4月 19日,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 5月 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29.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和30.1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0、2023年 6月 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3年 6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 6月 15日。2023年 6月 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年 6月 20日。

12、2023年 8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2023年 9月 14日,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 9月 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 35.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4、2023年 10月 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本次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11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7.98万份;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9.00万股。

15、2024年 3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6、2024年 4月 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 18.11万份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17、2024年 4月 19日,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 6月 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 5.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8、2024年 6月 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9、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12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8.28万份。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动日期该次行权 数量 (万份)该次取消 期权数量 (万份)该次激 励对象 减少人 数该次变动 后期权数 量 (万份)该次变动 后行权价 格 (元/份)该次变 动后激 励对象 人数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2022.10.1331.3010.5217预留授予日
2023.3.301.30230.0010.52152名激励对象离职
2023.3.281.0228.9810.52154名激励对象 2022年 度个人考核不合格
2023.6.528.9810.27152022年度权益分派
2023.10.110.98228.0010.27132名激励对象离职
2023.10.117.9820.0210.271311名激励对象符合行 权条件
2024.3.300.70119.3210.27121名激励对象离职
2024.5.919.329.97122023年度权益分派
2024.10.308.2811.049.971212名激励对象符合行 权条件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第二个等待期届满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2年 10月 13日,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故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第二个行权期自 2024年 10月 14日开始。

(二)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满足 行权条件备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 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以公司 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50%; 以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 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经审计,公司 2021年、 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22.30亿元、36.30亿元, 增长率为 62.79%,不低于 考核目标增长率 50%;公 司 2021年、2023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 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分 别为 7,079.64万元和 22,939.18万元,增长率为 224.02%,不低于考核目标 增长率 40%。因此公司 2023年业绩考核达标。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 期权由公司注销。12名激励对象在 2023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中为 “合格”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行权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2、行权价格:9.97元/份(调整后);
3、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4、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职务: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7人,预留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31.30万份,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数量共计 12人,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28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11%,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其获授预留股票期权总数的 30%。

6、可行权日: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期间内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 5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已由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注销完毕。

因公司已完成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股利 2.50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52元/份调整为10.27元/份。

因公司已完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股利 3.00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27元/份调整为9.97元/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行权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果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 11月 11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82,800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行权。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2,340,6935.70%-22,340,6935.7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69,781,79894.30%+82,800369,864,59894.30%
三、总股本392,122,491100.00%+82,800392,205,291100.00%
注:行权后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资款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518Z0124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年 10月 30日止,公司已收到 1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行权款合计人民币 825,516.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2,8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42,716.00元。

本次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2,122,491.00元变更为392,205,291.00元,股本由人民币 392,122,491.00元变更为 392,205,291.00元。

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数量 82,800.00股,按行权后股本 392,205,291股计算公司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 0.53元/股,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选择集中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将等待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