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600987):航民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24-038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7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与董事沟通同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9月 1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3000万股,不低于 2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9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实施。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29,999,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5%,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29,999,986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9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及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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