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5:51:37 中财网
原标题:华电辽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会议议程
一、介绍来宾、通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并宣
布开会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三、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由一名监事负责计票工作,律师和股东
代表负责监票工作)
五、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电(彰武)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彰武绿色科
技公司)建设可再生绿色热能示范项目(曾用名可再生零碳
热能示范项目)和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
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资金需求,彰武绿
色科技公司、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拟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租赁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银金融租赁)等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一、出租人简介
1.国网租赁公司注册地址是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
合保税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504-C,注
册资本132.12亿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投资管理,一般
项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
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船舶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网租赁公
司总资产2012亿元,净资产265亿元,2023年度净利润14
亿元。

2.招商租赁公司注册地址是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
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2号楼
-5,6-202,注册资本50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
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经济咨询服务;兼营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租赁公
司总资产507.5亿元,净资产79.7亿元,2023年度净利润
8.06亿元。

3.招银金融租赁注册地址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2幢21层、22层、23层一单元、
24层,注册资本金120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
进出口贸易);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
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
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
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
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基
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类、期权类、掉期类等
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银金融租
赁总资产2908亿元,净资产331.11亿元,2023年度净利润
36.75亿元。

二、融资租赁业务方案介绍
根据国网租赁公司、招商租赁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提供
的报价方案,上述三家公司较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期限长、利
率低,具有明显优势,各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华电(彰武)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可再生
绿色热能示范项目
直接融资租赁模式。由彰武绿色科技公司(承租人)选
择供货商及指定设备,由国网租赁公司、招商租赁公司、招
银金融租赁(出租人)出资购买并出租给彰武绿色科技公司
使用。彰武绿色科技公司按期向国网租赁公司、招商租赁公
司、招银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彰武绿色科技
公司按协议规定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售后回租租赁模式。由彰武绿色科技公司(承租人)先
行采购设备并完成施工建设,待资产形成后再将相应资产出
售给国网租赁公司、招商租赁公司、招银金融租赁(出租人),
并获取相应购买价款,租赁期内彰武绿色科技公司按期向国
网租赁公司、招商租赁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待租
赁期满后,彰武绿色科技公司按协议规定以100元的价格进
行回购。

1.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华电(彰武)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直接融资、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直接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售
后回租金额不超过3893.2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融资租赁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5.租赁期限:1年。

6.租赁设备:生物质发酵提纯设备设施。

7.租赁利率:名义利率不高于3.95%,若考虑增值税抵
扣,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3.6%(售后回租不可抵税)。

8.租赁保证金:无。

9.租赁间隔:季度,共4期。

10.支付方式:按季付息,期末一次性还本。

11.担保方式:无。

(二)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白音华
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
本方案采用直接融资租赁模式,由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
(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及指定设备,由国网租赁公司(出租
人)出资购买并出租给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使用。锡林郭勒
新能源公司按期向国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
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按协议规定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1.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直接融资租赁。

4.融资金额:融资金额租赁金额不超过55,263.22万
元,最终以实际投放金额为准。

5.租赁期限:3年。

6.租赁设备:风力发电设备。

7.租赁利率:名义利率不高于3.3%,若考虑增值税抵
扣,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2.95%。

8.租赁保证金:无。

9.租赁间隔:季度,共12期。

10.支付方式:季度后付,宽限期一年半只还息不还本。

11.担保方式:无。

三、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
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控股
子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此议案,请予审议。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情况,为稳定公司来煤渠道、增加保供控价能力及保障
供暖期发电供热用煤需求,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
年拟增加向关联方购买燃料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
如下:

关联方2024年原 预计金额 (万元)本次预计增 加金额 (万元)本次增加后 预计金额 (万元)截至2024年9 月30日实际发 生金额(万元)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 例(%)
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 有限公司10,00025,00035,0009,2405.93
厦门克利尔能源工程有限公 司10,0005,00015,0002,2151.19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 公司内蒙古分公司6,30027,00033,3002,5606.40
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运费)1,5001,0002,5005320.24
合计27,80058,00085,80014,54713.76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环
球)、厦门克利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克利尔)、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华
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远星)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集团)
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
企业。


序号中国华电集团 及其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除公 司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以外 的下属企业成立 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1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20033,700,000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 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 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 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 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 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 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 经营和管理等。
2华电环球2010年3130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 交易、储运活动)等。
3厦门克利尔2006年100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煤炭及制品批 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等。
4华电物流内蒙 古分公司2013年-煤炭批发经营;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 等。
5华远星2006年40,000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 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电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是公司的关联法
人。中国华电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全资、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中国华电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
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
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往
进行过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依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
履约工作的指示精神,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按照当前
国家发改委指导价向关联方华电物流内蒙古分公司采购长
协煤;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华电环球、厦门克利尔增加采购
市场煤;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华远星增加采购船运服务运输
煤炭。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燃料主要是保证
冬季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
缺口,为公司保障发电供热安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有力支
持。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
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
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
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6及6.3.7条规定,公司全
资、控股子公司增加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为58,000万元,
符合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尚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请予审议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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