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10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于 2024年 11月 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25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1月 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email protected]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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