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688589):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409,658股。 ? 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量为110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1.10%。 3、授予价格(调整前):28.6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8.6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55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2020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2、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得分(Y)划分为A、A-、B+、B、C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年 8月 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符合,同意确定以2021年8月25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0元/股调整为28.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40元/股调整为28.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15元/股调整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为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4日。 2、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09,658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8月25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409,658股 3、归属人数:118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23.17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28.15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2、上述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数已剔除12名不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303股全部作废失效。 3、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之后调整的股数。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除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11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409,658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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