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4〕1268号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8:06:25 中财网

原标题:金健米业:《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4〕1268号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1—3页二、财务报表……………………………………………………… 第4—7页(一)资产负债表…………………………………………………第4页
(二)利润表………………………………………………………第5页
(三)现金流量表…………………………………………………第6页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7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8—40页四、附件……………………………………………………………第41—44页(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41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42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43—44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湘审〔2024〕1268号
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粮科院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7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和2024年1-7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南粮科院公司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7月31日的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和2024年1-7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南粮科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南粮科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南粮科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南粮科院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南粮科院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南粮科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南粮科院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省林业科学院、长沙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共同投资设立,于2016年6月12日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MA4L4WDL7W的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食品加工技术咨询;食品生产技术转让;食品检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工程咨询;食品、保健食品、食品安全检测试剂、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七)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账龄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2.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 (年)残值率(%)
年限平均法7-145
年限平均法4-55
年限平均法5-85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具体如下: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10年,权利许可年限或合同约定使用年限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折旧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4)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5)装备调试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6)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二)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十三)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十四)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五)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计税依据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 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收优惠
1.所得税税收优惠
(1)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34300218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2025)年度。故本公司2024年1-7月及2023年度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4年1-7月及2023年度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现代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本公司在2023年度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条款。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24年7月31日
3,221,762.92
 
3,221,762.92
2023年度其他货币资金系公司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按相应要求开立定期存款100,000.00元,该资金使用受限。

2.应收账款
(1)明细情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252,964.00100.004,643.281.84
252,964.00100.004,643.281.84
(续上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46,814.00100.00936.282.00
46,814.00100.00936.282.00
(2)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20,800.00 
232,164.004,643.28
232,164.004,643.28
252,964.004,643.28
(续上表)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46,814.00936.28
46,814.00936.28
46,814.00936.28
3.预付款项

   
账面余额比例(%)减值准备
6,970.27100.00 
6,970.27100.00 
(续上表)

   
账面余额比例(%)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比例(%)减值准备
3,771.27100.00 
3,771.27100.00 
4.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 比例 (%)
37,018,489.5799.99  
5,437.350.012,134.0739.25
37,023,926.92100.002,134.070.01
(续上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
39,018,489.5799.99  
2,180.200.011,655.6075.94
39,020,669.77100.001,655.600.01
(2)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2024年7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7,018,489.57  
37,018,489.57  
2)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9,018,489.57  
39,018,489.57  
(3)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5,437.352,134.07
3,370.6967.41
  
2,066.662,066.66
5,437.352,134.07
(续上表)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2,180.201,655.60
113.542.27
2,066.661,653.33
  
2,180.201,655.60
5.固定资产
(1)2024年1-7月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
   
9,757,922.69151,397.60863,463.59
 10,800.00 
 10,800.00 
   
9,757,922.69162,197.60863,463.59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
   
6,764,986.24126,646.96810,962.68
460,241.4511,465.648,970.39
460,241.4511,465.648,970.39
   
7,225,227.69138,112.60819,933.07
   
2,532,695.0024,085.0043,530.52
2,992,936.4524,750.6452,500.91
(2)2023年度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
   
9,757,922.69179,990.761,059,873.85
   
 28,593.16196,410.26
 28,593.16196,410.26
9,757,922.69151,397.60863,463.59
   
5,971,664.01140,496.74943,392.42
793,322.2313,885.5935,941.76
793,322.2313,885.5935,941.76
 27,735.37168,371.50
 27,735.37168,371.50
6,764,986.24126,646.96810,962.68
   
2,992,936.4524,750.6452,500.91
3,786,258.6839,494.02116,481.43
6.无形资产
(1)2024年1-7月

软件
 
35,398.23
 
 
35,398.23
 
10,324.65
2,064.88
2,064.88
 
12,389.53
 
23,008.70
25,073.58
(2)2023年度

软件
 
35,398.23
 
 
35,398.23
 
6,784.77
3,539.88
3,539.88
 
10,324.65
软件
 
25,073.58
28,613.46
7.长期待摊费用
(1)2024年1-7月
2024年1-7月公司无长期待摊费用。

(2)2023年度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摊销
125,836.23 125,836.23
125,836.23 125,836.23
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2024年7月31日
2024年7月31日公司无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100,000.00100,000.00
100,000.00100,000.00
9.合同负债

2024年7月31日
7.55
7.55
10.应付职工薪酬
(1)明细情况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7月31日
286,769.68
286,769.68
(2)短期薪酬明细情况

2024年7月31日
278,294.66
400.00
8,075.02
286,769.68
11.应交税费

2024年7月31日
13,257.80
13,257.80
12.其他应付款

2024年7月31日
20,790.00
345,207.11
234,132.56
600,129.67
13.其他流动负债

2024年7月31日
0.45
0.45
14.递延收益
(1)明细情况

2024年7月31日
817,329.23
817,329.23
(2)其他说明
1)2024年1-7月

期初数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其他 收益金额
244,285.03 18,820.66
668,699.18 76,834.32
912,984.21 95,654.98
2)2023年度

期初数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其他 收益金额
 500,000.00255,714.97
928,655.15 259,955.97
928,655.15500,000.00515,670.94
15.实收资本

2024年7月31日
28,500,000.00
4,500,000.00
33,000,000.00
16.资本公积
(1)明细情况

2024年7月31日
3,366,816.59
3,366,816.59
(2)其他说明
1)2024年1-7月公司资本公积无变动。

2)2023年度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3,399,469.69 32,653.10
3,399,469.69 32,653.10
2023年度资本公积减少32,653.10元,系公司向母公司调拨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8,896.55元,增值税3,756.55元。

17.盈余公积

2024年7月31日
1,092,079.53
1,092,079.53
18.未分配利润

2024年1-7月
6,019,290.66
-2,073,515.18
3,945,775.48
(二)利润表项目注释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2024年1-7月  
收入成本收入
575,808.471,027,793.571,609,977.04
575,808.471,027,793.571,609,977.04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收 入成 本
  
收 入成 本
575,808.471,027,793.57
  
575,808.471,027,793.57
(续上表)

  
收 入成 本
1,468,467.612,117,750.64
141,509.43 
1,609,977.042,117,750.64
2.税金及附加

2024年1-7月
816.16
85.07
56.70
153.04
360.00
1,470.97
3.研发费用

2024年1-7月
538,346.14
259,905.85
99,568.83
101,066.05
54,238.43
26,984.52
2024年1-7月
1,080,109.82
4.其他收益

2024年1-7月
107,645.36
819.27
322.87
108,787.50
5.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1-7月
-4,185.47
-4,185.47
6.营业外收入

2024年1-7月
80.00
80.00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4年1-7月
 
-2,073,515.18
 
4,185.47
480,677.48
2,064.88
2024年1-7月
 
 
 
 
 
 
 
 
 
-112,606.15
-260,563.60
 
-1,959,757.10
 
3,221,762.92
3,192,320.02
 
 
29,442.90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2024年7月31日
3,221,762.92
 
3,221,762.92
 
3,221,762.92
(四)其他
1.政府补助
(1)本期新增的政府补助情况

2024年1-7月新增补助金额
 
 
 
(2)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2024年1-7月
107,645.36
107,645.36
2.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五)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2024年1-7月
320,889.86
320,889.86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销售货物

2024年1-7月
 
 
67,211.32
 
 
24,109.43
2024年1-7月
1,873.58
 
 
11,771.70
3,220.76
 
1,318.87
15,975.47
15,849.06
38,075.47
8,369.81
8,703.77
20,820.75
5,033.96
2,686.79
1,290.57
 
 
 
226,311.31
2.采购货物

2024年1-7月
 
 
 
 
128,693.19
1,960.00
2024年1-7月
130,653.19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