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000987):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4-055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定于 2024年 11 月 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发布召开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11月 15日下午 15: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8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 国际金融中心 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除议案 5外,其余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 露。同时,因关联交易或利益相关,以上议案 2、3、6涉及的关 联股东应回避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 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 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 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 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 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 2024 年 11月 14日下午 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 附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 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附件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附件 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 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 (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 2024年 11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 2024年 11月 14日 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楼越秀资本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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