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002202):H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208 補充公告 持續性關連交易 茲提述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4年 10月 25日發佈之公告(「公告」),內容關於 2024年 10月 25日本公司與新疆風能訂立之 2025年產品銷售框架協議。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義。 本公告旨在提供2025年產品銷售框架協議項下交易的年度上限厘定基準之相關補充資料。 建議年度上限金額之厘定基準 2025年產品銷售框架協議項下的交易設定之年度交易上限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9個月期間的歷史交易金額 有所增加。經考慮以下因素後,集團預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需要較高的年度上限金額: (1) 新疆風能為國有企業,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提供的風電機組及其零部件主要通過公開招投標獲得。由於公告中披露的潛在招標需求等因素的不確定性,在可預見情況下,集團參考下列因素合理估計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銷售風電機組及其零部件的年度上限:(i) 根據集團與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已簽署的合同及中標協議;(ii) 根據集團已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遞交的標書及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潛在的招標需求;(iii) 集團風電機組及相關備件交付予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的計劃;及(iv) 目前的市場情況及集團對未來的預期。 (2) 集團基於潛在商機、並考慮到中標情況及交付計劃等假設預計每一年度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銷售產品的年度上限金額,但受招標計劃延期或取消、實際中標情況、交付計劃延遲等諸多因素影響,潛在商機轉化為實際交易的過程存在不確定性。2023年以來,受新疆電網消納能力影響,新疆地區風電場核准進展緩慢。2023年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部分潛在風電機組採購項目實際未招標,風電儲能產品等零部件採購實際需求亦遠低於預期上限。2024年,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部分風電機組採購招標需求將延期至2025年進行,集團預計2024年全年向新 疆風能及其聯繫人僅銷售部分風電機組零部件,全年交易金額低於預期上限。過往交易金額僅構成厘定年度上限金額基準一部分。 (3) 2025年,集團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進行的產品銷售主要是風電機組及其零部件銷售。隨著「雙碳」目標和「十四五」規劃的推進,新能源行業預計將迎來持續性增長。2024年以來,面向「雙碳」目標任務的實現,我國能源行業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中國國務院、中國國家能源局等國家機關及部門陸續發佈並實施能源體系轉型的重點驅動政策,提出了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完善風力發電機產品升級與退役、加快推進新能源配套電網項目建設等指導性意見。同時,隨著新疆地區電網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進一步提升,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風電開發規模將不斷擴大,其相應風電機組及其零部件採購需求增加。 集團預計2025年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潛在的風電機組招標需求包括 兩個項目,項目容量分別為300MW和100MW。考慮到項目容量、中 標價格、中標率及2025年交付計劃(如中標),集團預計2025年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進行的上述兩個風電機組項目的銷售金額分別為人民幣276.27百萬元、人民幣81.86百萬元,合計為人民幣358.13百萬 元。同時,集團預計2025年新增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銷售老舊機組升級改造相關零部件以及其他零部件,2025年集團預計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進行的零部件銷售金額為人民幣50.00百萬元。上述金額均 為集團基於已識別出的潛在商機所預估的最高上限金額,實際執行中尚存不確定性。因此,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繫人銷售商品類持續性關連交易豁免額度為人民幣408.13百萬元。 除上述內容外,該公告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馬金儒 公司秘書 北京,2024年11月8日 於本公告日期,公司執行董事為武鋼先生、曹志剛先生及劉日新先生;公司非執行董事為高建軍先生、楊麗迎女士及張旭東先生;及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楊劍萍女士、曾憲芬先生及魏煒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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