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及“公司”)于 2024年 3月29日、2024年 4月 2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安全”)在申请授信、信贷业务或日常经营业务时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3亿元的担保;公司于 2024年 9月 24日、2024年 10月 1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原审批担保额度 2.3亿元的基础上,拟在中孚安全申请授信、信贷业务或日常经营业务时为其提供额度不超过 2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中孚安全提供的担保额度增至人民币 4.3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至人民币 4.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2024年 9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中孚安全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期限 1年。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保证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4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余额为 17,981.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0%;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