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30112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42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061,21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1年 10月 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公司不会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部分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瑞纳智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祖飞 葛剑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