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600115):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5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郭俊秀召集,于 2024年 11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俊秀,监事邵祖敏、周华欣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核通过《关于江苏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二、 审核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三、 审核通过《关于转让新上海国际大厦股权的议案》。 四、 审核通过《关于转让研发中心和上海飞培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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