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600619):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21:01:20 中财网
原标题:海立股份: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股票代码:A股600619/B股9009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办公60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2号美丽华广场A座26楼2612
通讯地址: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2号美丽华广场A座26楼2612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就本报告书各自出具或提供的数据或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 一 节 释义........................................................................................................... 4
第 二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 三 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 四 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 五 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 六 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 七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 八 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12

第 一 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海立股份/上市公司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本次披露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格力电器、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海 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 二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格力电器

公司名称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办公608
成立日期1989年12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注册资本5,601,405,741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48256N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货物、技术的进出口;研发、制造、销售:泵、阀门、压缩机 及类似机械,风机、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 节器及相关零部件;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 设备、通风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机、空调热水一体 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设备、 机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零部件;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通讯终端设 备及相关零部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消毒 器械;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家用厨房电 器具、家用通风电器具、其它家用电力器具及相关零部件;厨房用 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炊具及配件、餐具及配件技术;建筑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泳池水处理、中央热水工程;新能源发电产 品、储能系统及充电桩;电源、变流器、逆变器电力产品;直流电 器及设备;节能产品、照明灯具制造、节能工程;电工仪器仪表;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能源信息集成管理系统;销售、安装及维 护: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机、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 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设备、新风及新风除霾设 备。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及电 子产品。
经营期限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联系电话0756-861488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董明珠董事长、总裁中国广东珠海
张伟党委书记、董事中国广东珠海
郭书战董事中国河南郑州
张军督董事中国浙江杭州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邓晓博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中国广东珠海
刘姝威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王晓华独立董事中国广东广州
邢子文独立董事中国陕西西安
张秋生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拥有 5%以上权益的其他上
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除持有海立股份股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09,774,802股,持股比例为 38.46%;持有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5,858,995股,持股比例为 2.8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80,020,040股,持股比例为6.44%。

第 三 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业务安排进行的交易。

二、未来 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9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1%的限制。

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
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第 四 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海立股份的股份。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股份种类
格力 电器集中竞价2024年11月7日至 2024年11月8日676.37000.6302无限售流 通股A股
注: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不涉及权益变动。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截止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63.1163万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至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交易 方式交易 方向交易期间交易股数 (万股)股份种类占总股本 比例(%)
格力电器集中 竞价买入2018年7月5日 至2018年7月24日359.2001无限售流通 股A股0.3347
  卖出2024年10月10 日 至2024年11月05日1,073.1300  
      0.9998
  卖出2024年11月 06 日2,555.1600  
      2.3806
  卖出2024年11月07日 至2024年11月08日676.3700  
      0.6302
香港格力      
  买入2018年7月13日 至2018年7月27日649.0586无限售流通 股B股0.6047
注:1、表格中的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当前的总股本1,073,344,406股为基数计算。

2、2018年至今,公司持有海立股份的比例存在因股份增发、注销等因素被动稀释或增加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种类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种类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格力电器无限售流通股 A股5,394.02645.03无限售流通 股A股4,717.65644.40
香港格力无限售流通股 B股649.05860.60无限售流通 股B股649.05860.60
合计6,043.08505.63 5,366.71504.999993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及一致行动人将不再是持有海立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海立股份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 五 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 六 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第 七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 八 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1、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宁桥路888号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股票代码600619(A股) 、 900910(B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珠海横琴新区汇通三路 108号办公608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股权转让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持股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B股 持股数量:格力电器持有5,394.0264万股A股, 香港格力持有649.0586万股B股 持股比例: 5.63%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持股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B股 持股数量:格力电器持有4,717.6564万股A股, 香港格力持有649.0586万股B股 持股比例:4.9999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 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董明珠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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