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杭州凯士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0,881,8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46%)的杭州凯士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29日更名为杭州凯士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2月2日-2025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杭州凯士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杭州凯士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单位:股
1.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减持目的:股东资金需要;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杭州凯士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凯士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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