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于2024年11月8日分别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 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王承辉先生(董事长)、王芳可先生(副董事 长)、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黄春荣先生、郑宇润先生、聂志明先生; 2、独立董事:葛晓萍女士、梁丽萍女士、董学智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均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梁丽萍(主任委员)、王承辉、葛晓萍 2、战略委员会:王承辉(主任委员)、WANG CHENGRI(王承日)、 葛晓萍 3、提名委员会:董学智(主任委员)、王承辉、梁丽萍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葛晓萍(主任委员)、王承辉、董学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 东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邓艳岚女士(监事会主席)、缪步勇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魏裕壮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经理: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 2、副总经理:王芳可先生、聂志明先生、胡斐先生、陈振平先 生 3、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先生 4、财务总监:邱棠福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林毅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 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林毅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9-6301908 传 真:0599-630188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 五、换届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陈明树先生、洪春常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明树先生、洪春常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陈明树先生、洪春常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 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新加坡国 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5月至今,就职于远翔 新材,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福建固锐特硅 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WANG CHENGRI(王承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4,540,000股的0.05%,与公司董事 长王承辉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芳可先生,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2014年10月至今,就职于远翔新材,现任公司副董 事长、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福建固锐特硅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年7月至今,任福建博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0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64,540,000股的0.05%,与公司董事长王承辉先生为 父子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聂志明先生,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13年7月至今,就职于远翔新材,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至今,任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福建博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志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0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64,540,000股的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邱棠福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会计专业,大专学历。2010年4月至今,就职于远翔新材,现 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棠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0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64,540,000股的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胡斐先生,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曾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20年 2 月至今,就职于远翔新材,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品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陈振平先生,1974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 福州东街证券营业部,担任副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1月,就 职于中信建投证券宁波分公司,担任副经理兼公司金融部负责人; 2024年2月至10月,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福建分公司,担任副经理 兼公司金融部负责人。现就职于远翔新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振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林毅先生,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曾任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1月至今,就职于远翔新材,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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