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00054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4-07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 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及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将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年6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 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电子集团、香港华晟出具的《关于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3日至今,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342,55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8%,其中增持 A股股份 9,500,000股,占 A股比例为 0.76%,增持均价为4.74元/股;增持B股股份8,842,550股,占B股 比例为2.91%,增持均价为2.38港元/股。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前”指2024年6月3日前,“本次增持后”指2024年11月8日后。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本 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电子集团、香港华晟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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