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卫士(833575):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4-085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永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969,847股,占公司股本的 3.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郝春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191,474股,占公司股本的 1.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陶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828,873股,占公司股本的 18.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陶然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432,093股,占公司股本的 1.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庆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603股,占公司股本的 0.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56,385股,占公司股本的 0.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晓静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乔友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韩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下同。)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泽学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217股,占公司股本的 0.1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欣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将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换届在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一致认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年 11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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