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雅创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5:55:55 中财网
原标题:雅创电子:关于雅创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23227 债券简称:雅创转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雅创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年 10月 8日至 2024年 11月 11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雅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34.81元/股)的 130%(即 45.253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雅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雅创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63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3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3,869,781.25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10月 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70023062_B01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36,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1月 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雅创转债”,债券代码“12322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0月 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4年 4月 26日至 2029年 10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 “雅创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3.34元/股。

2、 2024年 6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雅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雅创转债”转股价格。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综合考虑股票交易均价、股东权益稀释等因素,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雅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将“雅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45.22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4年 06月 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雅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号)。

3、 2024年 7月 11日,根据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雅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1+n)=( 45.22-0.0693000)/(1+0.2970000)≈34.81(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其中:P1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雅创转债”转股价格由 45.22元/股调整为 34.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11日(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雅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雅创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34.81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雅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3年 10月 20日(T日)至 2029年 10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六年 3.0%。“雅创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 0.5%。

三、本次可能触发“雅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4年 10月 8日至 2024年 11月 11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雅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34.81元/股)的 130%(即 45.253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雅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雅创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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