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6:10:42 中财网
原标题:合康新能: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4-06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成思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成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成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成思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刘成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

刘成思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刘成思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成思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钦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许钦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钦鸿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9180256
传 真:010-59180234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1、刘意先生简历
刘意,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刘意先生现任职公司子公司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历任美的家用中央空调华北片区负责人、美的洗衣机湖北区域、陕西区域产品销售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500股。刘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许钦鸿先生简历
许钦鸿,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许钦鸿先生曾任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许钦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许钦鸿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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