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弦电气(688395):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弦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92.5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等其他交易费用共计4,549.2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43.2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4月 23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8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