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300197):签订海外项目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项目工期730天,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主要对中节能铁汉 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两年经营业绩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项目位于阿联酋迪拜,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双方 国际贸易政策、汇率波动以及其他市场、法律、政治等方面的风险。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迪拜分公司作为承包商与普莱斯特海滨房 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PRESTIGE THE SEASID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L.L.C)(以下简称:“雇主”)以及SG控股有限公司(SG HOLDINGS LIMITED)于2024年11月7日签署的《普莱斯特海滨迪拜岛项目合同协议书》(《THE CONTRACT AGREEMENT OF SEA SIDE BY PRESTIGE ONE, DUBAI ISLAND》)(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1.2亿阿1 联酋迪拉姆(按当前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35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普莱斯特海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PRESTIGE THE SEASID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L.L.C) 法定代表人:VETTATHERIL GEORGE JOBY VETTATHERIL MATHAI GEORGE 注册地址:阿联酋迪拜的德伊勒区赛义德港森图林星塔A604室 (604, Centurion Star Tower-A, Port Saeed,Deira,Dubai, United Arab Emirates) 注册资本:30万阿联酋迪拉姆,V形弧投资有限公司(V SHAPE ARC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100%。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SG控股有限公司就本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 (2)公司名称:SG控股有限公司(SG HOLDINGS LIMITED ) 法定代表人:SAROJ GARG 注册地址: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阿联酋金融大厦24层,2408 单元(Unit 2408, Level 24, Emirates Financial Towers, Dubai 2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注册资本:5亿阿联酋迪拉姆,库博基金(KUBER FOUNDATION) 持股100%。 主营业务:控股公司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根据项目工程的销售情况及目前所在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 交易对手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SEA SIDE BY PRESTIGE ONE, DUBAI ISLAND(阿 联酋普莱斯特-海滨迪拜岛项目) 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Dubai Island岛上,可欣赏迪拜美丽的 海滨风景,距迪拜哈利法塔约20分钟车程,距迪拜国际机场约15分钟车程,地理位置优越。此项目性质为住宅类,项目配置为G+2P+10, 地块面积为42,529平方尺,总建筑面积为270,155平方尺,总销售面 积为153,731平方尺,总销售单元为118户。 3、合同金额:1.2亿阿联酋迪拉姆(按当前汇率,折合人民币约 2.35亿元)。 3 4、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机电采购与安 装调试、装饰装修、小区内景观园林工程、配套基础设施等。 5、付款条件: (1)预付款:签署合同并提交所需文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约1,200万阿联酋迪拉姆。 (2)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支付,月进度款支付比例为80%(核 减10%总预付款后),剩余10%作为质保金。 (3)结算方式:按月计量支付,合同价格采用成本+酬金模式。 (4)质保金:月进度款金额的10%,其中(5%)应在工程竣工证 书签发后90天内支付,剩余的5%应在一年缺陷责任期结束后90天内支付。 (5)银行保函: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三十(30)天内,提交 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和合同金额10%的履约银行保函。 6、承包商应按照雇主批准的格式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该担保应是不可撤销,并应雇主的书面要求在任何时候立即支付。该担保应在项目最终交付前,包括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相关条款规定的缺陷通知期内,均应一直有效。 7、在合同生效之后,承包商应以现金注入的形式向雇主指定的 银行账户注入1,200万阿联酋迪拉姆(“现金注入额”),以保障及 时完成工程。在收到雇主的书面指示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承包4 商应将现金注入额支付到雇主指定的银行账户。在颁发工程竣工证书之后120天内,现金注入额通过电汇方式从项目的托管账户一次性返 还支付至承包商的指定账户中。 8、合同金额应作为计算10%注入金额的依据。此外,双方商定的 合同金额包括由双方协商一致的12%利润率。承包商完成结构工程部 分,其余工程应在合同价格中作为暂列款项(PS)结算。为明确起见,结构工程约定为固定价格合同,只有在完成详细设计和最终工程量表并收到指定分包商的报价后,12%的利润才会被计入并构成最终结构 工程合同金额。 9、延误赔偿金最高数额:合同价格的10%。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1.2亿阿联酋迪拉姆(按当前汇率,折合人 民币约2.35亿元)。合同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4.18 亿元的16.57%。本项目工期730天,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 来两年经营业绩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 合同对业主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THE CONTRACT AGREEMENT OF SEA SIDE BY PRESTIGE ONE, 5 DUBAI ISLAND》。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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