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天股份(603759):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7:15:55 中财网
原标题:海天股份: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汾阳渊昌”)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海天水务集
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汾阳渊昌向
银行融资2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中
海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康”)对上述融资
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中海康已实际为
汾阳渊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951.2万元。

?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汾阳渊昌提供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23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由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4,500
万元的融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子公司
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1)、2024年1月5日对外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新增子公司间(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3,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6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新增子公
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2024年 8月
13日对外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汾阳渊昌向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吕梁分行”)申请银行融资贷款。公司对上述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康对上述融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
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2556581445R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伍拾万圆整 
住所汾阳市路家庄 
成立日期2010年0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赵所东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中海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 市建筑 垃圾处置(清运);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 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热力生产和供 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5,731.67万元,净资产 255.89万元,负债总额 35,475.7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4,695.56万元;实现营业收 入2,747.88万元,净利润-1,441.35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2,944.65万元,净资产 4,425.75万元,负债总额 38,518.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6,629.07万元;实现营业收 入4,838.46万元,净利润1,094.8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及《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及中海康为汾阳渊昌向交通银行吕梁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
3、债务人: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24,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二)《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出质人:中海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
3、质押财产:出质人持有的汾阳渊昌80%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汾阳渊昌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
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司能够对该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新增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2,868.2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6.95%。

上述对外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与交通银行吕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中海康与交通银行吕梁分行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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