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ETF (159973):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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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7:20: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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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民企ETF :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4年11月11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 | 基金代码 | 159973 |
基金管理人 |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年07月16日 | 上市交易所及
上市日期 |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08月09日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 |
马佳 | 2022年09月06日 | 2010年08月16日 | |
其他 | 场内简称:民企ETF | |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国证民
企领先100指数。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
外。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
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
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 |
| (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
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合
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3%。当
跟踪偏离度和年化跟踪误差超过上述目标范围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归因分析
模型找出跟踪误差的来源,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一步
扩大。 |
业绩比较基准 | 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注:详见《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
3号)》的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最新情况可能不同。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7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管理费 | 0.30% |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
托管费 | 0.20% | 基金托管人 |
审计费用 | 60,000.00 | 会计师事务所 |
信息披露费 | 120,000.00 | 规定披露报刊 |
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 | 0.03% | 指数编制公司 |
其他费用 | 基金上市费及年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 相关服务机构 |
注:1、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费用年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2、对于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当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指数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万元,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指数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及其他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及流动性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honyfunds.com][客服电话:4009208800]·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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