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68835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 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锦良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振东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于炜、汪泽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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