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7:51:05 中财网
原标题:洁美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简称:洁美转债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号绿地中央广场 10幢 24层)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1人,代表股 248,017,278股,占公司总股份430,912,613股的 57.55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 225,648,084股,占公司总股份 430,912,613股的 52.36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7人,代表股份 22,369,194股,占公司总股份 430,912,613股的 5.19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7人,代表股份 6,169,2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3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总股份 430,912,613股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6人,代表股份 6,169,194股,占公司总股份 430,912,613的 1.431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序号股份 类别同意(股)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反对 (股)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弃权 (股)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1.00总体245,147,01898.8427%2,836,9601.1439%33,3000.0134%
 中小 股东3,299,03453.4751%2,836,96045.9852%33,3000.5398%
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议案 1.00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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