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301106):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设董事长 1名、副董事长 1名。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应发祥先生(董事长)、许发军先生(副董事长)、孙昌玲女士、吴军先生、郭汉泉先生、魏洪宝先生 独立董事:潘毅先生、赵珊女士、耿强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应发祥先生(主任委员)、许发军先生、耿强先生 审计委员会:赵珊女士(主任委员)、潘毅先生、郭汉泉先生 提名委员会:耿强先生(主任委员)、赵珊女士、应发祥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潘毅先生(主任委员)、耿强先生、应发祥先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赵珊女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成军先生(监事会主席)、张伟丽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王晓慧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应发祥先生 副总经理:许发军先生、薄玉娟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昌玲女士 财务总监:徐溶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李萍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孙昌玲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事务代表李萍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昌玲女士、李萍女士 通讯地址:句容市华阳北路 41号 邮政编码:212499 联系电话:0511-87289898 传真号码:0511-8718908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许苏明先生、王兴华先生、殷晓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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