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9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 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35,740,780股后的 6,618,178,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92,726,723.40元,本 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为 1.491942元(保留到小数点后 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 考价为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 0.1491942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11月7日召 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 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 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 处于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温氏转债”已于2024年 11月 8日起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 6,653,918,936股。按照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无需因上述变化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35,740,78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35,740,780股后的 6,618,178,156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合计派发现金 992,726,723.40元 (含税)。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1月 15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4年 11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年 11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4年 11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 35,740,780股不参与分红,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 金分红的股本 ×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股分红金额 /10股 =6,618,178,156股×1.5元/10股=992,726,723.40元;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 股本×10=992,726,723.40元/6,653,918,936股×10=1.491942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 0.1491942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491942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6.94元 /股调整为 16.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27.01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26.86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价格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调整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堤北路 9号 咨询联系人:柯昕 咨询电话:0766-2292926 传真电话:0766-229261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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