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60005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8:11:33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4-06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
股数为31,448.82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448.82万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



一、第二期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二期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2月31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2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联通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
[2022]103号),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8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二)第二期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日,按2.4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785名激励对象授予84,732.9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2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授予7,705名激励对象83,83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第二期激励计划历次回购注销情况
1.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28名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83.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2.52元/股)回购注销6名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58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3月14日,公司完成对上述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3,41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2024年9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1,028名因个人业绩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合计1,724.4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37名因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488.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2.58元/股)回购注销5名因退休、组织调转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71.6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时间条件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解锁期的约定,自2024年11月16日起,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解锁期。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
成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计算收入、利润、净资产收益
率、经济增加值(EVA)时,剔除提速降费等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调整造成的影响,具体金额以董事会认定金额为准。根据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调整的相关要求,公司相应落实了中小微企业提速降费、乡村数字经济等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认定,剔除提速降费等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调整造成
的影响 后,公司已达成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业绩情况
(1)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改 善;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增长率不低于11.82%,并且不低 于同行业企业平均水平。 (2)2022年度利润总额同比改善;较 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增长率不 低于23.20%,并且不低于同行业 企业平均水平。 (3)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4.10%,并且较2020年改善百分 点同时不低于两家同行业对标 企业。 (4)2022年度经济增加值(EVA)同比 改善。(1)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改 善;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的增长率>11.82%,并且不低于 同行业企业平均水平。 (2)2022年度利润总额同比改善; 较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增长 率>23.20%,并且不低于同行业 企业平均水平。 (3)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 率>4.10%,并且较2020年改善 百分点同时不低于两家同行业 对标企业。 (4)2022年度经济增加值(EVA)同 比改善。
(三)其他相关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层面相关情况
禁售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国资委、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
情形。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相关情况
禁售期内,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前一个业绩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以下(不含“称职”); (2)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5)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8)国资委、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第二期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涉及激励对象 人数(人)
1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A,按规定100%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6,601
2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B,按规定75%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691
3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C,按规定50%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264
4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D,按规定25%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17
5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E,按规定0%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56
序号第二期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涉及激励对象 人数(人)
小计 7,629
6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因离职等原因,拟回购注销 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42
7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因离职等原因,已回购注销 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4
授予合计7,705 
经2024年9月4日召开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和2024年9月27日召
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对上述表格中第2、3、4、5类激励对象持有的因个人业绩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第 6类因离职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情况
综上,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1
修订稿)》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629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1,448.8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具体如下:

职务已获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可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解锁数量占 已获授予限制性 股票比例
公司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 1 才7,629名82,933.2031,448.8237.92%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8日

(2024年11月16日为周末,上市流通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1,448.82万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
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
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有限售条 件股份834,929,000-314,488,200520,440,800
无限售条 件股份30,965,652,312314,488,20031,280,140,512
股份总数31,800,581,312031,800,581,312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年11月16日进入第一个解锁期;本次解锁需满足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已就本次解锁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六、公告附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事项的审核意见。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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