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00008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 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11月 11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5人,代表股份 3,572,121,6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3.34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554,399,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2.93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2人,代表股份 17,721,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1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3人,代表股份 17,722,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2人,代表股份 17,721,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5%。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1,043,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 65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 427,4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44,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83%;反对 65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99%;弃权 427,4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18%。 本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黄圆丽、王成昊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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