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600967):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 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 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董事、监事、董 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 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 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证券与权益部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人数 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 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 - 1 -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 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 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 等各项权利。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 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 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 东发言。 八、本次股东大会全部事项以普通决议表决,应当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采用记名方 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一名 监事及公司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 2 -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 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如果 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 在表决结果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 3 -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 公司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投 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视频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读会议有效性说明。 三、推选现场投票监票人、记票人。 四、审议议案 (一)《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议案》。 五、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结果,上传现场投票数据至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七、休会,等候下载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4 - 八、复会,宣布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 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 议记录上签字,与会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5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规定,公司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6,369.92万元,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红利 0.77元(含税),以 2024年 6月 30日公 司总股本 1,702,636,737股为依据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合计 13,110.30万元(含税),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为 49.72%。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 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6 -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