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002166):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8:51:05 中财网
原标题:莱茵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 11月 11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8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 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1月2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提案》
2.00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提案 1.00、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王庆蓉、尹菲麟
电话:0773-3568809
传真:0773-3568872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邮编:541199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6。

2、投票简称:莱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提案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结果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2.00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提 案》   

4、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3)如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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