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3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 3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3日上午 9:15至 2024年 12月 3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 2024年 11月 28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号金东大厦 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上述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2日(星期一)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号金东大厦 19层公司董秘办,邮编:315100。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虞浩英 电 话:0574-55007473 传 真:0574-8807023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会议预计一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29。 2、投票简称:乐歌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3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3日上午 9:15至 2024年 12月 3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我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4年 12月 3日召开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计投票议案,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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