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拓斯达 股票代码:300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双保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斯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拓斯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双保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8261977********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双保为公司董事、副总裁,未在其他公司任职,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公开发行了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亿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1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1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9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截至2024年11月8日,“拓斯转债”因转股减少3,444,268张,累计转股数量为26,897,34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1,718,030股。 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杨双保持有拓斯达股份22,562,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杨双保持有拓斯达股份22,562,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4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杨双保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3109%被动稀释至4.9948%。具体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拓斯达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拓斯达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双保 (签字): 日期:2024年11月10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双保 (签字): 日期:2024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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