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00207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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