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会议通知要求。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金晨皓、刘立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金晨皓、刘立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金晨皓、刘立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金晨皓、刘立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金晨皓、刘立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金晨皓、刘立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金晨皓、刘立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金晨皓、刘立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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