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力(83827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驱动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5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的价格为5.00元/股,发行股数1,2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行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 60,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00,066.0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199,933.96元。 截止 2021年 2月 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015号)和(大华验字【2021】第00001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次拟将“年产9000吨造血营养产品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9000吨造血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独立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为28,828,853.31元和20,529,091.25元。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南云一路12号华德科学园园区内”,建设方式变更为“购置”。变更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原规划的“年产 9000 吨造血营养产品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年产 9000 吨造血营养产品”建设项目已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建设投入,并已建成投产,目前主要生产公司造血营养类相关产品;研发中心建设尚未实施,主要原因系受外部市场环境及科研人员招聘等情况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延缓了研发中心的建设。 随着公司研究开发向更高水平推进,研发人才对公司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吸收引进优秀人才,公司拟在广州市黄埔区购置研发用房,进行研发中心建设。相较于在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清远市广清产业园进行建设,该地区区位优势较为明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也更靠近相关的科研院校,有利于产学研合作的深入推进,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和效率,增强研发实力,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另一方面,目前房地产市场趋于稳定,通过购置研发用房进行研发中心建设,有利于减少建设周期和成本投入,更快地投入使用并发挥其研发功能。 基于上述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司资源布局,提高公司研发能力,现公司拟将“年产9000吨造血营养产品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拆分为两个独立建设项目,分别为“年产9000吨造血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年产9000吨造血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8,828,853.31元;变更后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方式为由公司本部购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南云一路12号华德科学园园区内场所进行建设,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拟用募集资金金额20,529,091.25元。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1、年产9000吨造血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9000吨造血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三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园区内 (4)项目实施面积: 12,456.91平米 (5)项目建设期:已完成 (6)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8,828,853.31元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云一路12号华德科学园 (4)项目实施面积:1000平方米 (5)项目建设期:24个月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1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052.91万元。 资金的具体投入计划如下:
1、募投项目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家积极通过政策推动我国饲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和应用,做强中国饲料工业。为维护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落实“饲料停抗、养殖减抗”要求,农业农村部持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组织开展健康养殖综合技术方案示范推广,优化完善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评审制度,加快扩充高效安全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品种,在尽量减少兽用抗菌药物使用量的基础上,保持了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加快生物饲料开发应用,研发推广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上述产业政策均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公司现有的研发经验和技术储备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创新,专注造血领域,提出造血营养三大核心理论,并获得多项造血国家发明专利。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推动创新研发,特别在降解饲料中霉菌毒素、改善泌乳反刍动物生产性能、降低肉鸡饲料成本等研发领域取得较好进展,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3年公司新增取得4项专利,新申请专利11项,研发投入比例为4.58%。 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可以有效保障未来业务的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将更好地承载公司的研究开发职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战略,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综合论证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情况而作出的决定,是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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