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301418):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于2024年6月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0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 2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6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23次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斌,201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晔,2020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吕红涛,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9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与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系根据要求2024年度增加内控审计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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